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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免税;马进入三个月消费“免税期” 产品标签价一个月内须调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15  来源:《联合早报》  作者: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  浏览次数:62
核心提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援引《联合早报》6月2日报道,马来西亚消费税率6月1日起正式降为0%,销售及服务税(SST)则要到9月才落实。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援引《联合早报》6月2日报道,马来西亚消费税率6月1日起正式降为0%,销售及服务税(SST)则要到9月才落实。因此未来三个月,当地消费者将享受前所未有的“免税假期”。当局也宣布让商家有一个月时间调整价格标签。 

   希盟政府5月中上台后就宣布消费税率降为0%,等于变相取消消费税。当局将尽快立法实施新的SST,据传其税率将是10%。 马国内贸易、合作与消费事务部宣布,即日起让商家有一个月时间调整商品价格标签,之后将采取严厉行动对付违法者。贸消部允许商家保持目前的价格标签至6月30日,但即日起的结账价格及收据必须是0%消费税。 

   贸消部执法主任莫哈末罗斯兰在记者会上表示,若商家来不及调整会计系统,可用人工方式处理扣除消费税。他促请消费者仔细检查收据,确保商家遵守法令。他也说,执法官员即日起将在全国加强监督,确保商家调降售价。 

   没有按规定调降价格的商家将遭当局援引2011年价格控制及反暴利法提控。一旦罪名成立,个人初犯者可被判最高10万马币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罚款最高25万马币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初犯可判最高50万马币罚款、重犯的刑罚最高100万马币罚款。 

   没有展示价格的商家,当局将援引1993年价格控制条例对付。一旦罪名成立,个人初犯可被判最高5万马币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重犯最高罚款10万马币、或监禁不超过五年,或两者兼施。公司初犯可被判最高10万马币罚款、重犯可被判最高25万马币罚款。

 
关键词: 东盟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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