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认证供应商 加入收藏夹

昌江昌化双赢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

未验证企业

 昌江昌化双赢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

中国/北京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公司资质一览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昌江昌化双赢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后面简称昌化双赢合作社)是南美白对虾生产养殖基地和销售公司,可供应冷冻、海产品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昌化镇因旁海,又有昌化江江水的贯通,海水与江水的交融,具备了养虾的有利条件,近四年时间,昌化镇已开发使用的高位池虾塘面积约为五千亩。
昌化镇政府非常支持养殖业,特别是海水养殖,去年就为虾农修建了一条横贯养殖基地的水泥路。 昌化人以扑鱼业为主,生性纯朴、勤劳善良,而且治安稳定。同时现在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惠农政策,不但对虾农是大好事同时对虾老板来说也是很好的机遇

昌江昌化双赢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后面简称昌化双赢合作社)是南美白对虾生产养殖基地和销售公司,可供应冷冻、海产品等产品专业生产加工的公司,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
昌化镇因旁海,又有昌化江江水的贯通,海水与江水的交融,具备了养虾的有利条件,近四年时间,昌化镇已开发使用的高位池虾塘面积约为五千亩。
昌化镇政府非常支持养殖业,特别是海水养殖,去年就为虾农修建了一条横贯养殖基地的水泥路。 昌化人以扑鱼业为主,生性纯朴、勤劳善良,治安也很好,且现在政府还对虾农的合作社有一定的优惠政策。这这不仅对虾农来说是好事同时对买家也是很好的机遇
海南昌化双赢合作社的诚信、实力和产品质量获得业界的认可。欢迎各界朋友莅临参观、指导和业务洽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是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在线留言
主题 *
内容 *
公司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QQ
阿里旺旺
MSN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