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性炭纤维(ACF),亦称纤维状活性炭,是性能优于活性炭的高效活性吸附材料和环保工程材料。其超过50%的碳原子位于内外表面,构筑成独特的吸附结构,被称为表面性固体。它是由纤维状前驱体,经一定的程序炭化活化而成。较发达的比表面积和较窄的孔径分布使得它具有较快的吸附脱附速度和较大的吸附容量,且由于它可方便地加工为毡、布、纸等不同的形状,并具有耐酸碱耐腐蚀特性,使得其一问世就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和深入的研究。目前已在环境保护、催化、医药、军工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结构特征:活性炭纤维是一种典型的微孔炭(MPAC),被认为是“超微粒子、表面不规则的构造以及极狭小空间的组合”,直径为10 μm~30 μm。孔隙直接开口于纤维表面,超微粒子以各种方式结合在一起,形成丰富的纳米空间,形成的这些空间的大小与超微粒子处于同一个数量级,从而造就了较大的比表面积。其含有的许多不规则结构-杂环结构或含有表面官能团的微结构,具有极大的表面能,也造就了微孔相对孔壁分子共同作用形成强大的分子场,提供了一个吸附态分子物理和化学变化的高压体系。使得吸附质到达吸附位的扩散路径比活性炭短、驱动力大且孔径分布集中,这是造成ACF比活性炭比表面积大、吸脱附速率快、吸附效率高的主要原因。
功能化方法:功能化主要通过孔隙结构控制和表面化学改性来满足对特定物质的高效吸附转化。
ACF通常适用于气相和液相低分子量分子(MW=300以下)的吸附。当吸附剂微孔大小为吸附质分子临界尺寸的两倍左右时,吸附质较容易吸附。孔径调整的目的就是使ACF的细孔与吸附质分子尺寸相当,通常采用下列方法:1)活化工艺或活化程度的改变(至纳米级);2)在原纤维中添加金属化合物或其它物质经炭化活化,或采用ACF添加金属化合物后再活化(中孔为主),原料纤维预先具有接近大孔的孔径(大孔);3)烃类热解在细孔壁上沉积、高温后处理(使孔径变小)。
ACF為一吸附材,放置在空气中仍然会吸附空气中的一些分子,但於一般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低,甚至无的情况下,ACF并不会吸附饱和,故一旦将ACF置於有害气体的环境中,即发生吸附的作用,直到吸附饱和為止。使用后之ACF若要再生必须确知其所吸附之物质的物、化性,只要通入适当温度之热空气或热水汽即可再生,至於多久要更换,须视使用人订定之排放标準及使用场所污染的程度而定。所谓的吸附饱和乃是吸附物(如ACF)表面之被吸附物质浓度与被吸附物质浓度(环境中如空气及水中之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动平衡之现象。吸附又可分為物理吸附及化学吸附,ACF 90﹪以上属物理吸附,故為可逆反应,即所吸附的物质可藉由升温来增加分子之热振动能,达到脱附之效果。 一般而言,活性碳纤维与传统活性碳所能吸附、去除的物质种类近似,惟吸附效率上更优於传统活性碳,因此活性碳纤维无庸置疑地可应用於除臭、脱色等高级处理。最适用活性碳纤维吸附之化学物质主要简述如下:(1)神经毒气:沙林(Sarin)、芥子气(Mustard)、光气(Phosgene)、太奔(Tabun)、所门(Soman)等核生化武器;(2)挥发性气体:苯、甲苯、四氯化碳、丙酮、异丙醇、乙酸乙酯等有机溶剂;(3)臭味气体:硫化氢、甲硫醇、阿摩尼亚、醋酸。(4)空气污染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 ACF本身几乎為纯碳材料,基本上可以水洗而不会影响其原有性质,惟须注意不可於水中添加清洁剂,避免清洁剂的分子佔用ACF吸附空间,影响吸附效能。再则,遍佈於ACF裡外无数之微孔洞提供快速有效的吸附表面,但也是影响ACF本身的强度,所以清洗动作必须要轻柔,以免造成ACF碎裂。 基本上,ACF经水洗(不行添加任何洗洁剂)只不过是要去除ACF所沾惹上之微小灰尘或颗粒,并不能达到再生的目的,最主要是需要加热ACF才能达到再生的目的。故只要ACF本身乾净无尘埃时,直接丢入烘乾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