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煤粉用发气量控制型砂和旧砂中有效煤粉量的方法最适合用于挥发分28~35%和灰分≤10%范围内的煤粉。型砂在浇注后型腔表面部位的煤粉被烧掉,砂型其它部分的煤粉仍然保留在回用的旧砂中,每次混砂时只需加入少量煤粉即可。应当首先知道旧砂中有效煤粉残留量,才能计算出配制型砂中煤粉的补加量。但煤粉的补加量不能靠简单的计算得出。型砂和旧砂中的有效煤粉量的测定一直是个难题。国外至今仍靠测定型砂或旧砂的灼减量和挥发分、含碳量等参数作为推论有效煤粉量的参考。近年来有人开始测定膨润土的吸兰量和灼减量,用型砂或旧砂的灼减量减去膨润土的灼减量,再除以煤粉的灼烧量计算有效煤粉含量。但由文献中看到的铸造工厂数据仍以灼减量和挥发分为主⑥。在我国,天津某厂挤压造型线型砂的灼减量分别为3.7%和2.0-2.2%,挥发分为3.06%和1.4%;昆山某厂的面砂除要求灼减量4.10±0.30%以外,还要求总碳量3.00±0.50%;常州某厂静压造型用砂的灼减量实测为4.4-4.6%。
挥发份(%) | 灰份(%) | 水份(%) | 硫(%) | 焦渣特征 |
32左右 | 15左右 | ≤6 | ≤1 | 2-3 |
≥37 | ≤10 | ≤5 | ≤0.8 | 2 |
≥37 | ≤8 | ≤5 | ≤0.6 | 4 |
35-38 | ≤10 | ≤4 | ≤0.6 | 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