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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汽车进口税优惠 适用于各款汽车代理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5-10  作者:web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马来西亚汽车进口税优惠 适用于各款汽车代理商

    马来西亚工业部长声明,从马来西亚输入汽车只征收20%进口税的优待,可施予所有牌子汽车的独家代理。

    马来西亚工业部长法米.伊德里斯称,2006年第195/KMK.010号财政部长决定书不只是对于阿斯特拉大发汽车公司生效,对别的汽车厂商也是生效。“申请这项优待的只有大发牌汽车独家代理商,如果也有别的牌子的代理商申请这项优待的话,同样也将获得。”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本月11日签署的195/KMK.010号决定书给阿斯特拉大发公司输入1000cc和1300cc汽缸两辆转大发牌汽车轻微至20%之进口税优惠待遇。

    这项奖励是给阿斯特拉大发公司从马来西亚输入2400辆上述车子。

    马来西亚工业部交通工具和电讯器具工业署长普迪达尔玛迪称,从马来西亚输入原装汽车进口税优惠是基于东盟自由贸易架构,马来西亚政府降低汽车进口税至20%,我国跟着步其后尘的。其实,马来西亚已经公布,汽车进口税从40%降低至5%。

    马来西亚现在才降低汽车进口税,在此之前,这个国家在汽车方面暂缓列入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东盟自由贸易协议规定,成员国之间汽车组件或组件的进口税是40%,汽车的进口税是0%至5%。但是马来西亚降低东盟成员国之原装汽车进口税的决定,还没有经过东盟各国经济部长的会议通过。东盟诸国经济部长的会议大约在今年杪才举行。他说:“为此,对品牌独家代理所给予的减轻进口税优惠其实是顺便等待来自东盟部长会议的合法代;因为生意不能等待嘛。”暂时,所给予的优惠就根据各自国家的需要。对想获得该优惠的生产商,其产品就应符合东盟含国内成份规定作为失决条件。他明确表示,其实已有其它品牌独家代理提出减轻进口税的要求,这件事是有可能的,但这只能是暂时的解决办法,因为须等待即将到来的东盟经济部长开会之后才能作决定。前任关税局局长艾迪.阿卜杜拉曼补充说,对阿斯特拉大发汽车有限公司给予原装汽车减轻进口税问题是属于标准程序。他认为,诸如此类的优惠政策将能被其它企业利用向政府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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