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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旅游业的现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16  作者:web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缅甸旅游业的现状
        缅甸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璀璨文化的国家。自然资源,独特的人文景观,使缅甸旅游颇具吸引力。

  自然旅游资源。缅甸自然资源景观复杂多样,旅游资源极其丰富,有以滨海风光为特色的滨海旅游区,如若开邦的丹兑——额不里,就是著名的海滨度假胜地。南部是典型的热带风光,西北部海拔4000米以上的山地则可以看到高山雪景。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水面宽阔,两岸峰峦起伏,森林茂密,著名的伊洛瓦底江三峡绚丽妩媚。克耶邦的鲁比达瀑布落差600米,气势磅礴。

  人文旅游资源。缅甸有“佛塔之国”的美称。缅甸是佛教之国,保存有许多历代建筑的佛塔。如古代佛教圣地、万塔之城蒲甘现有佛塔5000多座,保存有2000多座700~900多年前的古塔,在世界上都是罕见的。众塔之王是仰光的大金塔,它坐落在仰光市区北部,是缅甸的象征,为世界著名佛塔之一;仰光大金塔是举世闻名的佛教建筑,不仅是佛教徒朝拜的圣地,也是游览胜地。世界闻名的文化古都曼德勒(瓦城)曾是贡榜王朝的京都,有佛塔1000多座。主要的人文景点还有班都拉公园、吴威沙拉铜像、昂山博物馆,丹老的中国庙、太公城等。与此同时,缅甸有着浓郁的民族民风。缅甸是佛教国家,它的文化层面有着浓厚的宗教色彩。缅甸的人文景观与东南亚信奉小乘佛教的国家有共同之处,由于其文化深受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的影响,又是多民族的国家,务民族世代相传的生活习俗,优美的民族音乐舞蹈,民间手工艺技艺,丰富的民族节日,多彩的服饰装束及乃至各民族的社会生活构成独具魅力的旅游资源,具有强烈的民族特色。

  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缅甸政府十分重视发展旅游事业。在促进旅游业发展方面具有采取了以下措施:

  1、通过立法,组建旅游机构,为发展旅游提供保障的指导

  1990年6月,缅甸政府颁布自国家独立以来的第一部旅游相关法律——《旅游法》,允许私人和外商经营旅游业,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了法律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缅甸政府于1992年9月24日新成立了饭店旅游部,主要组成部门有饭店旅游总局、饭店旅游服务公司和餐饮公司,加强对旅游业的宏观指导。1994年4月27日,缅甸又成立了以钦纽秘书长为主席的“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同年,缅甸成立了缅甸国际航空公司。旨在推进旅游业的发展。为推动旅游业,拉动经济成长,缅甸政府在1995年制定出未来旅游发展计划,即在1996~1999年陆续举办“缅甸观光旅游年”等活动,以便在20世纪末前实现接待50万名国际游客到缅甸旅游的目标,希冀以旅游业为龙头带动农业、交通、建筑、贸易和服务行业的发展。2002年10月24日,组织成立了“全缅旅游业主协会”。

  2、改善旅游环境,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从事旅游业,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

  通过努力,缅甸的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改善。目前缅甸有大小酒店533家,拥有客房15848间。其中,耗资5.85亿美元修建的25家外资宾馆已投入使用。统计数字显示,正在修建之中的宾馆达11家,其总投资额达5.83亿美元。此外,缅甸还有私营旅社、饭店498家,共有客房1.13万套。从1993年起,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积极吸引外资,建设旅游设施。据缅甸旅游部公布的数字,缅甸自1988年对外资开放以来,投入旅游业的外资已达10.54亿美元,投资项目增加到42个。另外,在缅甸注册的521家旅游公司中有1家是外国独资公司,另有12家为合资公司。缅甸政府已对仰光国际机场进行扩建,并在缅甸第二大城市曼德勒建造了一个可起降大型客机的国际机场。此外,缅甸还新增了同文莱、印度、马来西亚和中国澳门特区之间的国际航线,并计划在勃固市建造缅甸第三个国际机场。

  3、加强同其他国家在旅游领域的合作

  在过去几年中,为了发展旅游业,缅甸已同中国、柬埔寨、老挝、机关报7和泰国签署了双边旅游合作协定,为旅游合作提供行为规范,以消除各国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给国际旅游合作造成的障碍。缅甸先后多次在泰国和新加坡举办旅游展,还选派人员赴新加坡接受旅游专业知识培训。

  4、做好旅游景点的保护与开发工作

  缅甸的历史遗迹众多,但其中一些已年久失修,政府加以了整理、修葺以提高其观赏价值。除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以外,缅甸还开辟了一些新的旅游景点。如在勃固山脉、纳迦森林公园等12个地方建成生态旅游景点;在仰光修建了一个“民族村”,向人们展示缅甸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在卡格波亚济修建高山滑雪游乐场等等。

  5、放宽限制,简化手续

  自1989年起,缅甸政府将外国人在该国逗留的期限由过去的7天延长到了14天。简化边境口岸旅游者的通关手续,实施包括一站式边境检查等措施,以促进跨境旅游活动。

  经过多年努力,缅甸旅游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1994~1995年度,赴缅旅游者人数为13.23万人次,1995~1996年度为17万人次,1996~1997年度为31万人次,1997~1998年度为33万人次,1998~1999年度为35万人次,1999~2000年度为30.95万人次,2000~2001年度为27.29万人次,2002年度到缅甸旅游的游客人数为21.72万人次,2003年接待外国游客为33.6万人次,较上年增长4.56%,旅游收入9900万美元,较上年增长10%。赴缅甸的外国游客中,来自亚洲的占70%,西欧18.5%,美洲6.5%,其他地区4.4%。缅甸政府决心继续推动旅游业的发展,以实现每年吸引外国游客50万人次的近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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