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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放宽边民互市商限 享受进出口关税优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14  作者:web  浏览次数:30
核心提示:越南放宽边民互市商限 享受进出口关税优惠
    据越南《经济时报》11月10日报道,越南政府总理近日签署《关于与周边国家进行边境贸易活动的管理规定》(第254号文件)。据此规定,边贸商品需按越南法律纳税和交纳其它例费,并按越南政府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协议,享受进出口关税优惠待遇。

    根据上述规定,边民每人每天携带价值200万越盾(约合125美元)的商品入境,从事买卖或易货活动,可免进口税。交通工具和驾驶人员出入越南边贸集市、口岸市场和口岸经济区市场无需办理出入境签证,若进入越南内地则需办理出入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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