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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部分成员国将提前减免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12-01  作者:web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东盟部分成员国将提前减免税
    据新华社万象11月29日电  东盟国家领导人29日在万象签署了一项框架协议,规定区域内较发达的6个国家提前在2007年开始对部分商品减免税,进一步推进东盟经济一体化的建设。
    这份名为《东盟关于一体化优先领域的框架协议》的文件规定,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成员国,必须在2007年之前将11个优先领域的产品关税削减为零。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4个国家将在2012年实现对这11个行业产品的减免税。
    这11个优先领域包括:农业产品、航空运输、汽车、信息技术、电子电器、渔业、医疗保健、橡胶产品、纺织服装、旅游业和木制品。
    这份《框架协议》的签定将东盟部分成员国最早开始自由化贸易的时间表提前了3年,是东盟各国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切实努力。东盟2003年10月通过了《东盟第二协约》(又名《巴厘第二协约》),确定在2020年建成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其中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6个国家原定于2010年开始对部分商品实施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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