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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税带旺广东与东盟鞋类贸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16  作者:web  浏览次数:37
核心提示:降税带旺广东与东盟鞋类贸易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中国-东盟开启了对话合作进程,揭开了双边关系崭新的一页。15年来,双边贸易快速发展。1991年,中国-东盟贸易额仅80亿美元左右,2005年已达1304亿美元,增长了15倍。目前,双方已互为对方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东盟已成为中国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
  中国与东盟各国多是发展中国家,在劳动密集型产业中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根据中国与东盟签署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规定,自2005年7月20日起至2010年,中国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等6个东盟老成员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等4个东盟新成员将享受5年的过渡期,至2015年与中国实现自由贸易。中国与东盟十国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的生效,大幅降低了两地鞋类的进出口关税,带旺了广东与东盟鞋类产品的进出口贸易。由于产业相似,东盟并不是广东鞋类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但随着降税计划的实施,广东与东盟鞋类进出口贸易却呈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据海关统计,2005年广东向东盟10国共出口鞋类产品9782.3万双,比上年大幅增长25.6%,占广东对全球出口鞋总量29.1亿双的3.4%,出口金额1.1亿美元,比上年快速增长25.9%,占对全球出口鞋72.2亿美元的1.5%。同期自东盟进口鞋39.4万双,价值648.2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大幅增长70.4%和54.6%。广东与东盟10国的鞋类进出口贸易顺差为1亿美元,出口量是进口量的248倍。2006年1~11月,广东对东盟出口鞋1.3亿双,价值1.3亿美元,分别比去年同期(下同)快速增长41.4%和31.7%;自东盟进口鞋75万双,价值1277万美元,增幅均高达1.5倍,鞋类贸易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
  2006年1~11月,广东与东盟鞋类贸易主要呈现以下3大特点:
  一是进出口价格相差悬殊。以皮鞋为例,2006年1~11月,广东皮鞋对东盟出口均价仅为5.82美元/双,只及东盟对广东出口皮鞋均价19.17美元/双的30.4%。此外,广东对东盟出口外底及鞋面均以橡胶或塑料制的鞋、橡胶或塑料底纺织材料为面的鞋出口均价分别为0.88美元/双和1.47美元/双,而同期广东自东盟进口同类鞋的均价分别为10.74美元/双和14.59美元/双,分别是广东出口均价的12.2倍和9.9倍,广东对东盟鞋类出口档次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广东对东盟出口的鞋以橡胶或塑料鞋为主,而自东盟进口则以皮鞋为主。2006年1~11月,广东对东盟出口外底及鞋面均以橡胶或塑料制的鞋、橡胶或塑料底纺织材料为面的鞋的数量分别为1.2亿双和702万双,分别增长47.9%和37.6%,两者占广东鞋出口量的96.6%;对东盟出口皮鞋仅369.2万双,下降11.3%,出口量只占广东鞋出口量的2.9%;同期自东盟进口皮鞋48万双,高速增长1.4倍,占广东自东盟进口鞋数量的64%。
  三是广东鞋对东盟出口以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为主,而自东盟进口则以越南为主。2006年1~11月,广东鞋对马来西亚、印尼和菲律宾分别出口4788万、3481万和2758万双,分别增长1.8倍、29%和0.9%,对以上3国的出口量占广东鞋对东盟出口量的86.8%;同期自越南进口鞋71.1万双,大幅增长1.5倍,占广东自东盟进口量的9.8%。
  东盟各国除新加坡外,经济实力与广东相比有一定差距,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主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投入相对较低的产业为主,制鞋业正好符合这个特点。因此未来5~10年广东制鞋业的竞争压力主要来自这些国家。目前,广东的制鞋产业已完成了大规模的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形成较完整的产业链和产业规模,整体制造水平达到国际中等以上水平,在技术装备、企业管理、技术支持和资金的积累方面具备一定的优势,完全可以利用广东和东盟之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充实合作内涵,提高合作水平。在鞋类和纺织品接连在欧美市场受挫的情况下,广东鞋商可以将东盟作为目标市场,本次降税计划也有望成为广东鞋商走进东盟的“催化剂”。以皮鞋为例,按照降税计划,马来西亚进口木底、无内底或金属鞋头的皮鞋税率目前为20%,2007年降至12%,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而皮凉鞋、皮拖鞋及其他皮鞋产品均已实现零关税;印尼的皮鞋进口税率均为10%,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泰国的皮鞋税率均为30%,并被列为一般敏感产品,2012年降至20%,2018年降至5%,其他鞋类的进口税率也按照降税计划逐年递减。
  广东企业应抓住时机,充分利用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条款,将区域性优惠待遇原产地证书作为产品进入区域经济协议国家市场的有效“通行证”,提高本地产品在东盟市场上的竞争力,抢占有利时机,增大产品的市场份额和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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