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水泥总公司称,按政府在1997-1998年间全国水泥市场价格规定,北方:750000越盾/吨;南方:900000越盾/吨。这种价格的时代背景已经不存在了,特别是许多水泥生产企业已经承受不了这种价格的亏本经营。
其中原因之一,是进口水泥原料(Clin Ker)价格增长,越南水泥总公司以外的企业已经大幅度减少生产量。
另外,越南煤炭企业通报从6月份起,生产水泥的3B型粉状煤炭增加65000越盾/吨,从而水泥成本价必须承多受10000越盾/吨。
鉴于上述情况,越南必须调整在东南亚各国进口水泥原料(Clin Ker)关税率从现在的20%到10%,或调整在其它国家进口的同种原料关税率从现在的40%到20%。越南只有调整关税率,或许可以固守目前水泥市场的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