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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TA下东盟各国橡胶及其制品降税情况之印度尼西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1-30  作者:web  浏览次数:62
核心提示:CAFTA下东盟各国橡胶及其制品降税情况之印度尼西亚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再生橡胶、废碎料、下脚料、未硫化复合橡胶及制品]
 
  印尼上述产品的实施税率均为5%,将保持5%的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硫化橡胶半制品]
 
  印尼硫化橡胶线及绳、硫化橡胶管、传动带和输送带的税率为5%,将保持5%的税率直至2009年实现零关税。

  硫化橡胶板、片、带、杆、型材和异型材的实施税率为1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橡胶轮胎]

  新的轮胎外胎。航空器用轮胎以实现零关税。其他轮胎,包括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农业、林业、建筑业及工业用轮胎均被列为一般敏感产品,实施税率为15%,2018年降至5%。

  翻新轮胎及旧轮胎。大部分产品包括翻新摩托车、自行车、挖土机轮胎实施税率均为15%,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航空器轮胎、除充气轮胎之外的旧轮胎共3个税目被列为二轨正常产品,实施税率15%,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2年实现零关税。翻新汽车轮胎、旧充气轮胎被列为自贸区一般敏感产品,实施税率20%,将保持该税率直至2018年降至5%。

  轮胎内胎。航空器轮胎内胎以实现零关税。其他产品均被列为一般敏感产品,实施税率为10~15%,应在2018年降至5%。

[ 硫化橡胶制品]
 
  硫化橡胶线、绳、手套、衣着用品、垫片、垫圈、降落伞用橡胶制品、橡胶带、码头碰垫、铁轨垫圈、桥梁垫圈等制品实施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

  其他产品实施税率为10%,2005年保持该税率,2007年降至8%,2009年降至5%,2010年实现零关税。
 
[硬质橡胶]

  实施税率为5%,2009年实现零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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