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决定规定,直接进出口权不等同于商品销售权。外商投资企业有商品进出口权,但进口的商品须销售给在越南有此类商品经销权的企业或个人。该决定第三款规定:“出口权不包括在越南组织采购商品出口权”,“进口权不包括在越南组织或参与分销权”。
上述决定还规定,到2008年1月1日,外商才可获得在流通领域合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的权利。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可获准在流通领域成立独资外商投资企业。
上述决定规定,直接进出口权不等同于商品销售权。外商投资企业有商品进出口权,但进口的商品须销售给在越南有此类商品经销权的企业或个人。该决定第三款规定:“出口权不包括在越南组织采购商品出口权”,“进口权不包括在越南组织或参与分销权”。
上述决定还规定,到2008年1月1日,外商才可获得在流通领域合资、其出资比例不受限制的权利。从2009年1月1日起,外商可获准在流通领域成立独资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