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就淡马锡是否有违反了印尼反垄断条例进行调查的案子,要到下个月初才会正式宣判,因为有关调查结果,还必须经过一个独立审查小组的最后审查,通过有关审查后才算是最后的判决。
卢比思昨晚回答本报询问时也强调,对淡马锡控股所作出的相关指责是毫无根据的,淡马锡将竭尽所能,通过各种法律途径来加以辩护。
淡马锡拥有56%股权的新电信集团,拥有印尼流动电信公司(Telkomsel)的35%股权。而淡马锡独资的新科电信媒体,则持有当地第二大电信公司印尼卫星(Indosat)的41.9%股权。
据报道,印尼商业竞争监督委员会的负责人说,有证据显示,印尼政府在脱售印尼卫星股权给淡马锡控股后,出现交叉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