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10月20日讯(记者陶媛通讯员罗敏)10月20日,中国-东盟港口合作高官会第一次会议取得重要进展。中国与东盟高官代表经过为期两天的深入磋商,通过了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高官会议的职责范围,明确其主要目标是通过有效开展合作活动,促进中国与东盟各国港口发展,满足经济发展需要。随着会议的成功举行,中国和东盟将建立起港口合作的新机制,区域内沿海和内河港口合作和发展大有可为,中国与东盟“蓝色经济”精彩舞动的大戏未来可期。
会上,中方就如何建立中国-东盟港口合作协调机制提出了建议,建议在“中国-东盟交通合作战略规划”草案确定的“四纵三横”七大通道中,尽早制定中国-东盟港口合作规划,提出优先合作项目,以形成本地区布局合理、管理协调、信息通畅、便捷高效的现代化内陆和沿海港口体系;共同建设中国-东盟港口服务网络平台,加强港口与航运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协调,根据客货运输服务市场的需求,不断完善运输网络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港口发展政策的交流和其它相关信息的共享;加强港口和航运通道的安全与保安,防止并减少航运水域的污染,建立一个运转高效、环境友好、文明安全的水上运输服务体系;开展通关便利化的合作;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拓宽港口建设的融资渠道。中国代表还提出了推动马六甲海峡海上安全与海事合作项目的实施等具体设想。
据了解,各国代表在本次高官会议上介绍了本国港口发展的状况和政策,提出了中国-东盟港口合作的建议,还讨论通过了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高官会议的职责范围。开展的合作形式包括相互交流港口发展政策与现状,互相借鉴和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加强港口政策对话并促进项目合作;在开发和实施中国-东盟港口合作优先项目中鼓励私营部门的参与和公私营部门间的合作,并欢迎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同时,中国-东盟港口合作机制高官会由中国、东盟成员国及东盟秘书处的代表出席,代表团成员包括负责港口政策与管理的官员、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官员及行业专家。高官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另外召开附加会议,会议将由中国和东盟轮值国共同主持,会议地点将在中国和东盟国家之间选择。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将提交第七次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审议。
据介绍,中国与东盟2007年贸易逾九成通过海运实现,港口已经成为联系中国和东盟合作的重要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