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先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协议》的内容做一个回顾,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 (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简称ASEAN)的简称,有10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的时间比较早,是东盟的老成员;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协议对新老成员的降税有不同的模式,由于我国的进口产品绝大多数均来自老成员国,故以下只介绍老成员国的降税模式。中国和东盟老成员的进口关税降税模式如下表(来源为2007年9月商务部颁布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手册》):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知识手册
下面将对主要的油脂化工品有一个分析
1、甘油(税则号29054500):现东盟协定关税为8%,2009年计划降为5%。由于08年年初我国已对其他所有国家的最惠国税率由14%降至5.5%,故目前无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产自东盟的甘油已可按相对优惠的最惠国税率5.5%来执行。此次2009年东盟甘油的实际进口关税税率降幅为0.5%,对甘油进口并无实际影响。
2、粗甘油(税则号15200000):现东盟协定关税为12%,2009年计划降为5%。这是降税幅度最大的油脂化工品,降税后其与最惠国关税差降达10%(粗甘油最惠国进口税率今年初由20%降至15%)。东盟粗甘油因其较高的品质,国内买家认可度较高。此次关税的降低,将进一步增强东盟粗甘油的市场竞争力,并为其提供一定涨价空间。而这并不能改变其配角的地位,因东盟粗甘油产量较少,并不能满足中国地区的需求。若关税按上诉既定方案调整,则今后中国粗甘油进口市场格局将呈现两个显著的特点:1、非东盟粗甘油仍是市场的主导,其进口量仍将大大超过东盟;2、外盘价格方面,非东盟粗甘油将较东盟便宜至少10%。
3、月桂酸与豆蔻酸(税则号29159000)、棕榈酸(税则号29157090):现东盟协定关税为5%,2009年降为0。关税下调后可能对国产货形成一定冲击,使其价格面临下滑压力。但由于此类产品国内市场容量和进口量均较小,故此次关税下调对国内油化厂家的影响不大。2008年前10个月进口量分别为:5.15万吨及1.21万吨。而目前国内生产厂家只有两家,且C12-C16酸并非其主要产品。所以预计国产厂家不会采取特别的应对措施,而会选择相应微调产品价格以适应进口产品的竞争。
综上,2009年的东盟进口关税调整对中国国内油脂化工业影响不大。部分国产产品的将有一定的降价压力,而部分产品仅是市场格局或流通特点的变化。当然2009年关税的最终调整方案目前尚未明确公布,上诉分析仅基于2007年9月的商务部发文。易贸资讯将密切关注其最新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