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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原产地证”能给出口企业带来不少实惠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1-07  作者:web  浏览次数:35
核心提示:申办“原产地证”能给出口企业带来不少实惠
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12月30日,扬州天华光伏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太阳能电池板获得了扬州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原产地优惠证,总货值300多万美元的货物可享受10多万美元的关税优惠。

  产地证是我国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的证明文件,它不仅可通行世界市场,还有着实实在在的“含金量”。

  据介绍,目前全球有一半以上的贸易发生在区域贸易集团内部,并以优于世贸组织最惠国待遇的条件进行。由于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关税优惠是对等互惠的,且遇到的技术性壁垒也较少,在当前出口形势不佳的情况下,企业获得原产地优惠证就等于获得了直接利润。

  然而,扬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一项专项调查显示,很多中小型出口企业还未掌握这一出口“利器”,特别是在新兴的东盟市场,利用率不足10%。该市一家聚酯纤维短纤出口企业,产品大多出口东盟各成员国,此类产品其实自2005年7月1日起就可以免税进入东盟市场了,但因该企业从未申请过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每年白白损失了18000美元的关税优惠。

  扬州市检验检疫局政策专家告诉记者,仅当地可提供的优惠产地证就已经覆盖欧、美、日、新西兰、东盟等国家和地区,涵盖了大多数出口热点地区。

  不过,要获得产地证,产品必须符合“本地原产”这一条件,而对像太阳能光伏这样的高科技企业来说,如果设备、原料、配件等多为进口,就很难享受政策。企业申报时应注意将研发投入、专利价值等纳入原产成分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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