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昨日宣布签署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下同)/400亿林吉特的双边货币互换协议。
中国人民银行称,货币互换协议的签署目的是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与境外货币当局开展货币互换,是人民币在区域内实现国际化的重要步骤。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规模为2000亿元/2270亿港元的货币互换协议,协议实施有效期为3年;去年末,中国人民银行、日本银行和韩国银行建立行长会议机制,并和韩国银行签署规模为1800亿元/38万亿韩元的货币互换协议。
人民币在区域范围内率先实现国际化有望从经常项目开始。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