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厦门检区自2005年签出第一份区域性原产地证书以来,近四年累计签出各种区域性原产地证书3万余份,涉及出口货值近10亿美元。凭区域性原产地证,厦门出口产品在海外大约获得5000万美元的关税减免,平均每年至少1200万美元以上。
根据自由贸易协定,我国企业出口货物获得国内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后,在成员国海关可享受比最惠国关税更为优惠的关税待遇。
1月27日,温家宝总理和瑞士联邦主席默茨举行会谈,双方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始双边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为正式启动有关谈判做好准备。至此,年内我国对外签署(谈判或做可行性研究)的以自贸区为主的优惠贸易协定,可望超过18个,其中已经生效的共6个,涉及17个国家。
但是,厦门出口企业主动分享区域性原产地优惠制度“蛋糕”的仍偏少。比如中国-东盟区域性原产地制度在厦门利用率不足10%。部分企业往往认知不足,一边抱怨出口难、国外市场不景气,一边却让关税优惠在眼皮下悄悄溜走。厦门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呼吁,出口企业应主动帮助进口商申请区域性原产地证以降低进口关税、扩大买方市场占有率,在签订合同中则应懂得把关税减免优惠作为谈判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