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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应多参与东盟区域贸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25  作者:web  浏览次数:66
核心提示:吉林应多参与东盟区域贸易

  “长春是东北亚几何中心,区域位置无与伦比。”24日,东盟-中日韩贸易便利化国际研讨会在吉林省宾馆召开,商务部国际司商务参赞张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本次会议旨在为东盟及中日韩的政府代表及专家们提供一个交流和沟通的平台,共同探讨如何加强合作,推进10+3(指东盟十国与中日韩)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便利化进程,并确立10+3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草案。

  张克宁指出,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持续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经贸联系不断加强。但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东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受到严重冲击,东亚地区以出口为导向、依赖外部市场需求的发展模式受到严峻挑战。因此,提升本地区域内贸易比重,加强地区经济一体化合作对东亚各国摆脱危机的影响就显得尤为重要。记者了解到,十多年来,在以10+3为主渠道,以东盟为主导的框架内,东亚各国在金融、贸易、投资等近三十个领域开展合作,东盟与中、日、韩均已分别签署自贸协定,中日韩三国自贸区的官产学联合研究也即将启动。

  EAFTA主席张蕴岭谈到吉林省在东亚区域化发展的作用时表示,长春作为东北亚的几何中心,有着无与伦比的地理优势,近年来发展势头很猛,长吉图一体化意义深远,但吉林省不能紧盯东亚地区的日韩,应不断参与区域贸易分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增加贸易拉动点,多个区域机制,多层参与,多样发展,更符合吉林省的长远利益。


  此外,他分析,10+3作为一个整体,占全球贸易比重已达23%。同时,我国还将积极利用中国-东盟100亿美元的投资合作基金及150亿美元的信贷基金,帮助东盟发展有关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贸易投资增长,进一步参考APEC、GMS等其它机制有关贸易便利化的措施,在海关程序、原产地规则、检验检疫、贸易物流及商务人员流动等领域开展积极有效的沟通和协商,形成适用于10+3各国实际情况的贸易便利化行动计划与措施并与东盟各国在10+3框架下开展有关贸易便利化的能力建设,为10+3贸易便利化的具体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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