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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莱海关政策简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6-21  作者:web  浏览次数:32
核心提示:文莱海关政策简介

  文莱海关于1906年成立,1984年起由文莱财政部管理。文莱海关是《协调制度公约》的正式成员,履行成员的全部义务。1996年文莱海关加WHO,采用世界贸易组织标准对进口货物征税,按照WTO规定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实行检查。文莱是个低关税国家,目前总体上讲,文莱实行的是自由贸易政策,在东盟国家中和新加坡一起积极主张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85%的商品享有0-5%的关税,1995年4月1日宣布降低650种进口税的重大举措,使文莱成为继新加坡之后东盟国家中第二个实现0-5%关税的国家。即目前文莱实行的对东盟成员国是除汽车和极少数产品外最高税率为5%的关税政策。文莱现行的关税税率是1995年制定颁布的,期间曾进行过微调,关税税率为0-5%,食品类等原材料为0%,而电器类和以下商品征5%进口税:香水、化妆品、地毯、珠宝、水晶灯、丝绸、运动器材等,汽车征收20%的进口税。烟和酒精饮料有特别税率。对其它国家的极少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略高于对东盟成员国的关税。

  这些政策的制定是由文莱国情所决定的,文莱除了石油和天然气外,制造业不多,基本都需要从国外进口。文莱具有单一的关税体制。大部分建筑材料,工业机械都免除进口税,作为东盟成员国,文莱将逐步降低关税税率,消除与其它成员国的关税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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