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细说明:一、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四个国家。 二、代办亚太产地证需资料 ①货物还没开船做亚太产地证需要提供:装箱单(PACKING LIST)跟发票(INVOICE)资料 ②货已上船需做亚太产地证需要提供:提单复印件(B/L)资料 备注:如已开船7天之后了,那属于后发证,价格和资料都有所变化,提供资料如: ①提单正本复印件②报关单正本复印件。 三、亚太产地证签发的机构 1.亚太产地证是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在我国,只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商检局)是签发亚太产地证官方机构。商检局是英文翻译为(ENTRY-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四、什么是亚太产地证: 亚太产地证是根据《亚太贸易协定》所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在中国,由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签发这种原产地证书。 五、亚太产地证申请填写说明/填制: 第一栏(Exp orter)出口商品名称、地址、国别 我们公司代办国内(境内)公司用ON BEHALF OF 简称O/B: SHENZHEN RUITAI IMP&EXP CO.,LTD. O/B:ZHEJIANG NINGBO****CO.,LTD 地址:*********GUANGDONG,CHINA 备注:地址必须是广东省内的,如果是地址是广东省外的,就不可以做 目前外省的我公司做的都是如下样本 SHENZHEN RUITAI IMP&EXP CO.,LTD. O/B:ZHEJIANG NINGBO****CO.,LTD 地址:是加我们公司的地址**GUANGDONG,CHINA 第二栏(Consignee)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国别 一般应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如最终收货人不明确或为中间商时可填“TO ORDER”字样。但是最好不要出现TO ORDER OF***,那样直接打OF后面公司名称。必须显示国家名称。 第四栏(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开船日期、路线和运输方式 起运港、目的港名称及运输方式(海运或者空运) 第五栏(Item number)项目编号此栏需写4位数海关编码。 第六栏(Mrks and numbers)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 第七栏(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如商品名称不详细的话,应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详细的说明并用括号加上材质,或者是详细英文品名。 如同批货物有不同品种则要有总包装箱数。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填伪造内容。国外信用证有时要求填具合同、信用证号码等,可加在截止线下方空白处。 第八栏(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 leaf)原产地标准, 1.完全原产的,填写“A”; 2.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填写如下: a.在一出口成员国境内最终制得或加工的产品,如果其使用的来自非成员国或不明原产地的原材料、零件或制品的总价值不超过该产品FOB价的55%,则填写字母“B”并注明原产于非成员国或原产地不明的原材料、零部件或制品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B”50%)。 b.符合原产地累积标准的,如果最终产品中成员国成分合计不低于其FOB价的60%,则填写字母“C”并注明原产于成员国领土内的累计含量的总价值占出口产品FOB价的百分比(例如“C”60%)。 c.最不发达成员国原产的产品在适用条件a时百分比不能超过65%,适用条件b时百分比不能低于50%。符合该特定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填写字母“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