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详细说明: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设备质量保证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保证为本投标项目所提供的所有性能等于或优于所承诺的性能指标。
1.1 投标人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的型号和用一流的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投标人保证其货物在正确的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投标人对由于产品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
1.3 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其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投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4 投标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a 在标书要求的运行环境和正常保养的条件下,设备整体质保期为:设备
调试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计12个月 (消耗品除外)
1.5 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
1. 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因自身质量出现损坏或故障,投标人承诺为采购人提
供补偿或免费的技术服务,直到故障排除。
1.6质保期外质量问题的解决方案:投标人也向买方提供及时的、质优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并派技术人员协助业主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
1.7关于专利权及知识产权的保护
投标人保证订单内所有的产品和工艺为自身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购买其使用权,将不侵犯任何团体、公司、个人所拥有或控制的国内外专利、工业设计、版权或商标。否则投标人将赔偿和补偿业主所使用的产品由于侵权导致索赔、诉讼或起诉而产生的所有责任、损失、赔偿、索赔及其它费用。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