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流程图
1.目前实地认证服务暂未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城市和地区,详见实地认证全国覆盖范围表
2.拍摄完成后,请参照《实地认证服务完结单》核对拍摄项并签字盖章确认
3.认证会在取证后的16个工作日内完成,请注意查看短信和网站消息提醒
认证所需准备资料
实地认证服务项(即所需准备材料)网站显示情况(认证不通过则都不显示) | |
[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拍照 1.复印件无效,尽量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要求有效期1个月以上) |
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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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 1.无公章的企业经由经营者本人在场并签字代替 2.取证完结单和取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合同章、财务章、私刻章无效) |
不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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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拍照 1.认证申请人须在现场接待取证拍照 2.如个体工商户无企业公章,认证申请人须是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 |
只显示联系人姓名、部门、固定电话和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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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 类型1:生产型-厂房和产品类必拍(企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备生产资质) 类型2:贸易型-产品类必拍 类型3:服务型-厂房和产品照非必拍 注: 1、生产厂房的拍照(含生产/质检/包装/机器设备等) 2、产品类拍照,如样品间、展示台、产品或仓储拍照(无产品的提供发票、出货单、合作协议等交易凭证) |
1.显示结果以认证结果为准(生产厂房和产品类照片均可隐藏) 2.如产品类照片中提供交易凭证,不显示 |
企业经营地址(实地认证实际上门地址) |
显示 |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拍照 方式1:自有产权:土地证、房产证、土地购买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 方式2:租赁关系:租赁合同、转租证明等(出租方为个人的租赁合同或转租证明...) 展开全部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拍照 方式1:自有产权:土地证、房产证、土地购买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 方式2:租赁关系: 1)租赁合同原件(若出租方为个人,须同时提供房东的个人身份证或产权证) 2)租赁合同复印件+出租方产权证 方式3:第三方证明: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房屋出租管理局、街道办事处、村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地址证明材料原件 注:若材料中:承租方(产权方)非该企业或该企业执照上的负责人,请在《经营场地使用说明》中进行关系备注,并需双方进行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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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显示照片,只显示说明:面积、期限和场地证明提供情况 |
企业大门(或全景照)拍照 无企业大门的可用办公入口拍照替代 |
显示(可隐藏) |
办公场所拍照 |
显示(可隐藏) |
上门取证员与认证申请人的合影拍照 |
不显示 |
其他证书类型(可选) 1.ISO质量体系证书 2.进出口权证书 3.专利证书 4.商标证书 5.产品类证书(3C、CE、FCC、CB、RoHS) |
显示(可隐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