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新政策,越南研修生3年合同期满后,如果雇主继续聘用,研修生返回越南至少1个月后才能重新聘用。对于结束劳务合同期为3年的劳务人员,若按时回国,6个月后将获准赴韩国从事务劳。对于已结束劳务合同而雇主同意继续聘用的劳务人员,在1个月内可再次赴韩,这部分人员不必测试韩语。在韩国从事农业养殖、建筑和水产的务劳人员,劳务合同期满后按时回国者,如果愿意重返韩国从事务劳者,将优先登记。
据越南《西贡解放报》6月21日报道,韩国劳动部和司法部近日通报,从2007年6月起,韩国将对在韩的越南研修生和劳务人员实施新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