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福州海关近日联合制定出台《福建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确定办法》,原则上福州市、厦门市可推出1~3家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其他设区市可各推出1~2家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同时对获得确认者有多项政策扶持。
省经贸委有关人士称,该确定办法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省内具备条件的房地产商或产权人均可自愿按程序申请确定。对获得省级有关单位共同确认的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在办证、通关优惠政策和招商等方面可享受扶持政策。
来源:商务部福州特办子站
福建省经贸委、省工商局、福州海关近日联合制定出台《福建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确定办法》,原则上福州市、厦门市可推出1~3家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其他设区市可各推出1~2家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同时对获得确认者有多项政策扶持。
省经贸委有关人士称,该确定办法遵循自愿、无偿原则,省内具备条件的房地产商或产权人均可自愿按程序申请确定。对获得省级有关单位共同确认的零关税购物中心或购物一条街,在办证、通关优惠政策和招商等方面可享受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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