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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经济部长解读外贸新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8-16  作者:web  浏览次数:49
核心提示:缅甸经济部长解读外贸新规定
    据《缅甸时报》8月12日报道:8月5日,缅甸畜牧水产部部长貌貌登准将在接见工商企业家时说,为了加速缅甸外贸事业的发展,缅有关部门于7月允许恢复已经停止四年的外汇转账业务(Account transfer)。这一政策的调整意味着没有出口收入者将不再需要通过其他的进口商申请进口许可证,可以自己申请进口许可证,同时取消优先进口商品和自选进口商品比例的限制,商人和企业家们可以正式执行新的贸易政策。

  缅甸财税部部部长拉吞少将在会上说,缅甸公民只要向银行交纳了外汇收入10%的税即可申请进口许可证。到国外从事劳务者的外汇收入、海员外汇收入和从事来料加工的外汇收入、政府认可的珠宝交易会成交的外汇收入,只要向外贸银行交纳了10%的收入税即可认定为合法收入,并允许申请进口许可证。由于出口形势好,政府已允许银行从事外汇转账业务,在国外工作者可通过缅甸外贸银行和缅甸商业投资银行进行转账。政府将进一步考虑将海员通过银行转汇回缅甸的外汇认定为出口收入。

  部长同时提醒,申请进口许可证的外汇必须与反洗钱法无关,否则,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据缅甸工业企业家协会主席吴苗丁说,由于这一政策仅出自于部长的口述,政府部门尚没有正式公告,故目前仅有一小部分商人在按照新规定申请进口许可证,大部分企业家和商人仍心有疑虑而不敢申请许可证。部长们对新贸易规定的解读旨在帮助商人和企业家们解除疑虑。从长远看,新贸易规定的实行有利于缅甸外贸的发展。(来源:中国商务部驻缅甸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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