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今天签署的《服务贸易协议》有何重要意义?将会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答:这一《协议》的签署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中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该自贸区建设向前迈出了关键一步,为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坚实的基础。
首先,《服务贸易协议》将进一步提升中国与东盟的合作水平,丰富中国―东盟自贸区内涵,有利于全面推进该自贸区建设。其次,它将为中国与东盟开展服务贸易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深化和加强双方服务部门的合作,推动双方服务业发展。第三,随着协议实施,双方将逐步减少服务业准入限制,扩大服务部门市场开放,这无疑会对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增长产生积极推动作用。此协议也是我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首个服务贸易协议,是我在促进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利于为我深入参与国际服务领域的合作,开展多边、区域和双边服务贸易谈判而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记者: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服务贸易协议》中各自承诺了什么?
答: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东盟各国也在其WTO承诺基础上做出了新的开放承诺。新加坡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分销、教育、金融、医疗、娱乐和体育休闲服务、运输等部门;马来西亚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医疗、旅游和运输等部门;泰国的承诺主要包括专业服务、建筑及工程、教育、旅游和运输等部门;菲律宾的承诺主要包括商务服务、电信、建筑及工程、环境、旅游等部门;文莱的承诺主要包括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印尼的承诺主要包括建筑及工程、旅游和能源服务。此外,东盟新成员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也在商务服务、电信、建筑、金融、旅游和运输等部门做出了开放承诺,在不同程度上减少了市场准入限制。
记者:《服务贸易协议》将给中国和东盟双方带来哪些利益?
答:近年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步伐加快,我与东盟的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良好。目前东盟10国均已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目的国,2006年双方人员往来达600多万人次。在教育、交通、能源、文化、医疗等服务领域,双方合作日益加深,发展前景广阔。
《服务贸易协议》的签署将为双方搭建一个合作新平台,营造更稳定、开放的贸易环境,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例如,中国在机动车保养和修理服务方面允许东盟企业设立独资子公司,在排污、垃圾处理、降低噪音等环境服务方面允许设立独资企业,东盟很多国家也对中国开放了旅馆、餐饮服务,允许成立合资企业,新加坡、文莱等国还向中国开放了海洋客运和货运服务。这些市场开放承诺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双方服务部门的互利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扩大服务贸易出口,还可使双方消费者扩大选择服务的范围,享受到更多优质服务。
记者:协议签署后,双方在进一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还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根据双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服务业的特点,其服务贸易开放是渐进式的,目前《协议》所涵盖的减让表是各国的第一批开放承诺。根据《协议》规定,在《协议》生效1年内,双方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此外,未来双方还可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问题继续磋商,以逐步实现本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记者:除东盟外,我国已陆续同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自贸区谈判,这些谈判在服务贸易方面的进展如何?
答:迄今为止,我国已启动了11个自贸区谈判,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除中国―东盟自贸区外,内地与香港、澳门达成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也涵盖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内容。此外,在我与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冰岛等国开展的自贸区谈判中,服务贸易均为主要内容。目前,我同这些国家正就服务贸易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磋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陆续达成相关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