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南宁-东盟城市商会联合会的目标包括,在港澳及东盟国家20个主要城市成立南宁联谊会,在此基础上成立南宁-东盟城市商会联合会。推动成立香港-南宁联谊会、澳门-南宁联谊会,继而推动成立曼谷-南宁联谊会(即南宁市总商会驻曼谷联络处)、胡志明市-南宁联谊会(即南宁市总商会驻胡志明联络处)、新加坡-南宁联谊会(即南宁市总商会驻新加坡联络处)、吉隆坡-南宁联谊会(即南宁市总商会驻吉隆坡联络处)、万隆-南宁联谊会(即南宁市总商会驻万隆联络处)等20个境外南宁联谊会。
成立后的南宁-东盟城市商会联合会将承担以下任务:积极参与南宁市金融、商贸、物流运作及各类设施建设;按照招投标政策实行集约投资、组合投资及关联性投资;为南宁与东盟各国城市之间的商贸、金融、物流、旅游、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友好合作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为南宁市党政及企业领导的海外出访提供必要的便利服务;为南宁的中小企业进入东盟市场,以及东盟的企业进入南宁市场提供相关的办理程序咨询、法律咨询、代办服务及商贸配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员大会,积极宣传推介南宁,并将会员的投资意向、投资方式及文化、商贸、旅游等方面的信息,及时传递南宁总部秘书处,以便秘书处经过梳理及时传递给相关县(区)及市直部门并进行跟踪服务。
据悉,南宁-东盟城市商会联合会筹备工作的牵头单位是南宁市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包括南宁市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宗教委、市政协海外联谊民族宗教委、市商务局、市外办、市侨办、市招商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等。目前,多项筹备工作已在进行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