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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博览会专业观众组织奖励办法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6-09  作者:web  浏览次数:39
核心提示:第二届博览会专业观众组织奖励办法出台

  南博网讯 为鼓励和调动东盟各国参展商以及社会各界广大专业观众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做到秩序地组织专业观众,增加专业观众数量,提高专业观众质量,近日,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出台了《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专业观众组织奖励办法》。该奖励办法对专业观众的组织者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办法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今年五月份以来,广大客商纷纷致电咨询参加第二届博览会的相关事宜。针对广大专业观众参与第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日趋高涨的报名需求,更好地服务展会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使中国—东盟博览会专业观众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经征求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博览会秘书处制定出台了该办法。目的是通过组织参展,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运用科学的管理办法,提高博览会的组织效率。通过该奖励办法,专业观众的组织者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该项奖励评审组织工作由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负责,具体事项可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招商招展处联系。咨询热线:0771—2109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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