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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企对中国-东盟货物贸易降税政策认识滞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8-16  作者:web  浏览次数:38
核心提示:深企对中国-东盟货物贸易降税政策认识滞后
    中国-东盟贸易优惠政策实施后深圳仅发出6份原产地证

    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的规定,自7月20日起,我国出口东盟的7000个税目商品只要取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就可以自由贸易区的税率通关,获得大幅关税削减。但截至8月9日,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仅签发了6份原产地证书,其中包括出口东盟的调味香料、音箱、玩具、机床、焊接机等少数产品,签证金额为7.72万美元。这说明不少深圳企业对中国-东盟货物贸易降税政策的认识相对滞后,未能充分利用优惠政策享受出口关税削减。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当前国内市场部分产品相对过剩、出口产品又频遭欧美各国反倾销的情况下,出口企业应该及时了解新贸易政策,调整国际市场营销战略,充分利用区域性贸易优惠,拓展更广阔的国际市场。深圳不少商品,如纺织品、食品、精密仪器等产品,均可申领原产地证书,在出口东盟时能获得大幅度关税减免,从而降低出口成本,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 来源: 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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