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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东盟自贸区协定的总体利用率偏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11-23  来源:本站  作者:web  浏览次数:52
核心提示:中国企业对东盟自贸区协定的总体利用率偏低
“与韩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90%以上利用度,以及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63%的利用度相比,中国企业对东盟自贸区协定的总体利用率仅有 10%,这很低。”国家外经贸部原副部长、中国WTO研究会会长谷永江,昨日在第六届走进东盟论坛上如是说。如何利用协定中的优惠政策、措施让中国企业快速成长,谷永江提出了建议。

谷永江坦言,东盟自贸区的全面建成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是企业应该面对的。东盟自贸区协定,可以说是双方政府完成的一项制度性的建设工作,而协定、协议所制定的措施方法,或者说协议提高的双向的市场准入,实际上是给企业和商界提供的。

与韩国—智利、泰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的利用度相比,中国企业对东盟自贸区协定的总体利用率很低。据统计,今年1—9月,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总额达2113.1亿美元,增长43.7%,已接近2009年全年双边贸易总额(2130.11亿美元)。

对此,谷永江认为,自贸区协定在给中国企业提供一个更加自由和快速成长的环境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竞争。他提出了令中国企业快速成长的“处方”,首先是密切跟踪谈判进展,充分利用优惠条件。东盟自贸区的谈判都是阶段性的,而随着谈判的深入,相关具体条款会不断进行调整。若企业了解谈判进展,不但可以充分利用优惠条件,而且有助于将自己的诉求反馈给相关部门,争取获得的利益。其次是及时申领自贸“身份证”。要充分享受优惠关税,需要企业通过提供原产地证书的验证程序来实现。换句话说,要享受优惠关税,就必须在商品进口的时候,在通关环节提供原产地证明。

云南检验检疫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1—9月,该局共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明(FORME)8695份,签证金额 11757.52万美元。其中签证国家最多是泰国,达4562份,减免关税4079.01万美元,其次分别是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涉及商品主要有蔬菜、水果、鲜花、磷化工产品、香料油、马铃薯淀粉、烟草等。(完)(记者 廖兴阳 首席记者 吴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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