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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3个经济特区建设进展情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8  来源:驻缅甸经商参处  浏览次数:526
核心提示:缅甸新光他2月14日刊,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工作组会议于2014年2月13日在内比都举行。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工作组主席副总统吴年吞出席会
 缅甸新光他2月14日刊,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工作组会议于2014年2月13日在内比都举行。缅甸经济特区中央工作组主席副总统吴年吞出席会议并讲话,表示缅甸经济特区建设是一项长期经济投资,有利于增加就业和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缅甸于2011年1月颁布了《经济特区法》和《土瓦经济特区法》,为吸引外来投资于2014年1月23日修订出台了新的《经济特区法》。缅甸正同期推进“土瓦经济特区”、“迪洛瓦经济特区”及“皎漂经济特区”等3个特区的建设。主要进展情况如下:
 
一、土瓦经济特区。位于德林达依省。缅-泰两国于2008年5月19日在新加坡签署《谅解备忘录》,缅甸港务局与意大利·泰公司于2010年11月2日签署框架协议,根据协议,土瓦特区一期项目包括修建缅泰公路、深水港建设和工业区建设,计划于2015年竣工。由于项目盘子大、资金短缺及缺乏外资投入等因素,使项目搁浅。为吸引国际投资和激活土瓦项目,终止了原定协议,将土瓦特区项目上升为两国国家间合作项目。缅泰两国于2012年7月23日签订了新的土瓦经济特区谅解备忘录,并成立了相关高级委员会、联合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合工作组。联合高级委员会会议在泰国召开了2次会议,联合工作协调委员会会议在泰国召开了3次、在缅甸召开了1次共4次会议。关于邀请日本作为土瓦经济特区战略伙伴国问题,缅、泰、日于2013年9月27日在仰光召开了3方会议。为推进土瓦项目,吸引投资商和开发商,征聘了国际知名咨询公司并按程序招标。
 
据土瓦经济特区管委会主席-缅甸交通部副部长吴汗盛介绍,为邀请国际投资商和开发商,在泰国曼谷组建了土瓦特区发展有限公司SPV-1,在缅甸拟组建SPV-2。特区管委会与特区发展有限公司(SPV-1)于2013年11月21日签订框架协议,并制定了项目进展时间表。在泰国组建SPV-1的主要职能是融资,公司发展规划是向集团化发展并在泰国发行股票,待缅甸金融市场成熟时也计划在缅甸发行股票,这也是特区发展有限公司双重挂牌的目的。SPV-2公司计划在仰光开设办公室并正办理在缅甸的注册手续,该公司是缅泰两国政府间的合资公司,主要职能是与SPV-1公司进行业务对接并执行两国政府关于土瓦经济特区及相关项目的操作意图。目前两国正按照双边协议推进土瓦项目。
 
 
二、迪洛瓦经济特区。位于仰光省丁茵-皎丹镇区。缅甸财团和日本财团于2013年10月29日在东京签订合作协议。一期400公顷基础建设项目已开始实施,计划2015年开始商业运行。
 
据迪洛瓦经济特区管委会主席-缅甸中央银行副行长吴塞昂介绍,2013年11月30日启动了项目开工仪式,目前正抓紧施工。该项目由缅甸-日本私人企业及政府组织联合组建的“缅甸-日本迪洛瓦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合资公司中缅方占51%股份,日方占49%股份。缅方股份中,迪罗瓦特区管委会占10%,缅甸私人企业联合体“缅甸迪洛瓦经济特区控股公共有限公司”占41%股份;日方股份中由3家企业组建的MMS迪洛瓦开发有限公司占39%股份,日本国际合作机构占10%。2013年6月2日缅方通过官方媒体征招迪洛瓦经济特区初期建设兴趣函,2013年8月30日招标、10月10日进行了筛选,中标的缅甸-日本私人合资公司Panta-Suntac公司开始初期建设。上述“缅甸迪洛瓦经济特区控股公共有限公司”准备不久在缅甸出售股份,第一期准备销售214.5万股,每股售价1万缅币。今后将视情况追加出售股份。缅甸公民及缅甸公司有权购买迪洛瓦股票。股票出售将公开透明并按程序规范操作。迪洛瓦经济特区计划2015年中期开始商业运行,将长期出租土地给需要的公司,如果在规定时限内未按合同执行项目,将按国际惯例收回土地使用权等。
 
三、皎漂经济特区。位于若开邦境内。目前正在招标筛选特区顾问工作组和开发咨询公司,不久会公布结果,并继续实施国际开发商招标。据皎漂经济特区管委会主席-铁道部副部长吴敏登介绍,皎漂项目实施正按4个步骤进行,一是起草概念规划(初步方案)、二是公开招聘开发咨询公司、三是公开招标开发商、四是筛选开发商并进行项目开发。每个环节都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和群众诉求。目前正进入第2个环节即征招国际开发咨询公司,准备不久公布中标的咨询公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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