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艰难考验,但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并未减慢脚步,在《货物贸易协议》之外又陆续签署了《服务贸易协议》和《投资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制度框架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务实合作成果显著
面对中国—东盟相互开放市场的新形势,双方以创新求发展。在贸易中用人民币结算,中国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等东盟国家实施了本币互换,在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东盟投资合作基金已开始运行,这将有力地促进中国企业到东盟投资。此外,中国—东盟合作行业协会联席会议已经成立,第一届中国与东盟行业合作会议已经成功举行,由此正式启动了双方行业对接工程。第五届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进一步密切了泛北部湾国家之间的合作,在推动“南宁— 新加坡经济通道”建设方面达成了有关共识。第一届中国(郑州)—东盟会展经济合作论坛的召开,也积极促进了中国中部地区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新加坡与广东省合作建立了“知识城”、与吉林省合作建设了“新型农业合作食品区”、与四川省合作建立了“科技创新园”,在大项目的投资合作方面凸显了创新性。
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第六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将继续以力求共赢为出发点,更加体现促进双方合作的务实性,在推动双方合作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双方商会在组团访问和参展、提供商务咨询和牵线搭桥等方面更加活跃,在促进双方企业贸易和投资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推动了双方资源开发领域的新合作。第十五次大湄公河合作六国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南北经济走廊开发规划、东西经济走廊开发规划、人力资源开发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GMS合作更加务实:2001年6月,GMS商务理事会成立,促进了工商企业参与GMS合作。
目前,中国与东盟的合作领域正呈全面展开之势,双方在海关、商检、交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不断深入。根据市场开放的需求,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知识产权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关于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谅解备忘录》。2010年6月东盟秘书处与中国商务部召开的中国—东盟中小企业合作发展论坛,促进了双方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目前,中国广东、广西、湖北、湖南、河北、河南、山东、四川、江西以及大连、昆明等30多个省区市分别举办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政策宣讲会,2010年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以对接东盟作为重点,中国越来越多的省区市在积极地发展与东盟的经贸合作。
发挥民间优势实现新的跨越
发挥民间组织参与自贸区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自贸区建设形成更稳固的经济社会基础。为此,双方的商(协)会应积极落实2005年签署的《中国与东盟工商会南宁共同宣言》和2006年签署的《中国—东盟工商界关于加快增进互利合作的共同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双方商会应加强经济、贸易、金融、投资、技术、市场等信息方面的交流,实现信息互通,为企业合作提供服务。
双方商会还应积极组织工商代表团、项目考察团、培训团、经贸界人士互访团等,为举办投资推介会和招商活动相互提供服务。在组织和主办展览会、高层论坛、专业展览会、研讨会以及对口洽谈会等方面积极合作。同时,商会还应为双方企业合作积极牵线搭桥,提供商务咨询,推荐合作项目和合作伙伴,为企业培训开发自贸区大市场的经营人才,尤其应重视推动双方中小企业间的合作。
在行业合作中,双方行业商会应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通过行业商会合作,指导和协助企业走进对方市场,辅助政府间的合作并落实政府间有关自贸区协议的执行。行业商会应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创新发展”为原则,共同探讨双方行业对接与合作的途径,制定和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行业合作方案。中国与东盟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双方行业合作机制,利用好中国—东盟行业商会联席会议,在条件成熟时,在该机制中分行业成立行业商会合作委员会。继续召开中国—东盟行业合作会议,并将该会议机制列为双方经贸合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与此同时,双方企业也应抓住自贸区建成的机遇,充分利用自贸区的优惠条件,出口产品时填写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积极开发减免关税的这一大市场,同时也应做好应对对方国家产品无关税进入本国市场的准备。还有不到五年的时间,即到2015年1月1日,中国与东盟4个新成员国(越、老、柬、缅)绝大多数产品的贸易将按协议取消关税,双方企业从现在起有必要着手做好相互市场大开放的准备。同时,双方企业在开发对方市场时应以诚信经营作为准则,应了解自贸区内各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济周期、产业结构、市场规模、资源布局以及消费习惯,不断开拓新的合作空间,提高合作效益。
实践证明,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充满活力。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符合双方的共同利益。今天,中国和东盟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应抓住机遇,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实现新的跨越。
巩固和发展合作成果
全面、深入地开展经贸合作是中国与东盟双方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是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合作关系20周年纪念,双方应以此为契机,将双边经贸合作关系推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从而惠及自贸区发展和经济的共同繁荣。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自贸区的建成实施,给双方带来的是更多机遇,是更大的市场和更优化的资源配置条件,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当然,在自贸区的建设过程中,需要各方做出相应的调整,这种调整本质上有利于提升各国的竞争水平、有利于各国获得更大更好的发展。
各方应充分意识到建设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大意义,继续坚定合作信心,全面推动和加强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切实执行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投资协议》等自贸区协议,确保自贸区建设达到共赢的预期目标。对于合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以使双方经贸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
对于已经达成的共识,双方要积极落实,并不断扩大新的共识,尤其是加强合作的务实性,将共识落实为具体行动。近些年来,伴随着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中国与东盟在农业、交通、科技、信息产业等一系列领域达成了合作共识,签署了有关合作框架协议、行动计划、谅解备忘录等重要文件,双方应积极予以实施;对一些尚未签署合作文件的领域,双方应积极探讨,以促进全面深化合作。要积极落实中国与东盟有关国家签署的经贸合作规划,对中国与东盟个别国家尚未签署经贸合作规划的,双方应积极推动达成共识。
发展迅猛潜力巨大
据统计,2010年1至10月份,中国—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2354亿美元,同比增长42%;其中出口额1111亿美元,同比增长35%,进口额1243亿美元,同比增长49%。在进口优惠方面,优惠贸易额147亿美元。同期按国别统计,优惠贸易排名前5位的国家是: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在这些国家中,泰国以50亿美元的受惠进口额处于领先地位,印尼、马来西亚均为28亿美元紧随其后,新加坡21亿美元、越南11亿美元。按商品结构统计,优惠贸易进口排名前5位的商品是复合橡胶、木薯干、褐煤、对二甲苯、润滑油基础油。主要出口国家是泰国、印尼、马来西亚。
由此可见,在自贸区全面实施的第一年,经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所提交的成绩单分外亮丽。
目前,中国已是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就国别而言,近些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双边贸易在东盟各国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截至 2009年,中国是马来西亚、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泰国、缅甸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新加坡、印尼、菲律宾、老挝的第三大贸易伙伴,是柬埔寨的第四大贸易伙伴,是文莱的第七大贸易伙伴。
从投资方面看,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双方投资合作逐步加快,在基础设施建设、制造业、农业、通讯、电力、劳务合作、工程承包等诸多领域的投资合作进展顺利。
2010年上半年,东盟对华直接投资约31亿美元,中国对东盟非金融类直接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