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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禁止FDI企业直接收购农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5  浏览次数:31
核心提示:  越南《经济时报》5月23日报道,越工贸部日前下发08/2013/TT-BCT号通知,自2013年6月7日起,FDI企业不得在越南设立收购商品用
   越南《经济时报》5月23日报道,越工贸部日前下发08/2013/TT-BCT号通知,自2013年6月7日起,FDI企业不得在越南设立收购商品用于出口的网点。《通知》第三条第4款规定:获得出口经营权的FDI企业只许直接从已登记注册或有商品进口和分销经营权的企业采购商品用于出口;不得在越南布设立购网点用于出口,包括出口商品收购站,但越南法律或其它越南作为成员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规定是基于许多国内农产品正被FDI企业大肆收购并垄断市场使得国内企业无法竞争的情况下出台的。《通知》希望能防止FDI企业钻法律空子、竞买竞卖和操控市场。
  越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统计,在饲料生产领域,FDI企业占有70%的市场份额。仅CP股份公司一家就占有工业肉鸡40%、鸡蛋50%和家畜饲料18-20%的市场份额。咖啡行业,西原地区目前12家FDI企业的收购和出口就占越南咖啡总量的50-60%。在嘉莱省仅Louis Dreyfus Commodities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就占该省2012年咖啡出口总量的40%。胡椒行业,FDI企业收购和出口量占2012年全国出口总额的36.6%。
  但是,越农业与农村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认为,这一政策可能会导致外国企业不愿投资农业基础设施和包销农产品。部分专家也表示,目前问题的关键是收购、加工、出口企业与农民脱节,没有利益共享,农民获利太少。因此,大多都愿意将产品卖给FDI企业。搞不好会损害农民的利益,打击农民积极性,影响农业发展。
 
关键词: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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