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机构将根据两种不同组别的装机容量,发出太阳能光电给非个人用户,即(一)最高425KW,以及(二) 425KW以上至1MW;第一及第二组别将分别获得20MW及32MW配额。
马国自2011年12月1日起推行再生能源电力收购机制,该机构迄今共接获总配额达932MW申请案;其中生质燃料以303MW占总配额32.51%,排居第1位;其他依次为微型水力发电 (264MW)、太阳能光电(252MW)及生物气体(111MW)。
迄今再生能源电力占马国电力供应之243.3MW,其中太阳能光电(160MW)排居第1位;其他依次为生质燃料(55.9MW)、微型水力发电(15.7MW)及生物气体(11.7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