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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内阁批准EEC项目专家享减税优惠待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3  来源:泰国《世界日报》  浏览次数:64
核心提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援引泰国《世界日报》报道,在昨天(2017年2月28日)的泰国内阁例行会议结束后,泰国国务院事务部长助理郭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网援引泰国《世界日报》报道,在昨天(2017年2月28日)的泰国内阁例行会议结束后,泰国国务院事务部长助理郭萨表示:根据内阁决议,但凡是在泰国政府推出的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开发项目的10大目标产业集群下工作的管理者、专家以及研究员,不管是泰国当地人,还是国际人士,都可以享受到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减免后税率剩余17%。据悉泰国个人所得税徵缴率的上限为35%,多数管理者和专家的月薪都在百万泰铢,如果在EEC地区工作,可以立即享受该待遇,不必再将收入分为国外好国内两部分。
 
郭萨指出,泰国可以为这类人士提供两种选择,如果选择按照17%(月薪、雇佣金、津贴及奖金)的税率进行徵缴,则不再享受其他方面的减免优惠;但如果选择按照最高税率35%进行缴纳,则可以享受原规定的其他减免优惠待遇。郭萨同时强调,该措施不会对国家税务造成影响,同时他也相信该措施会吸引众多管理者、专家和海外泰国人返国参与EEC项目建设。
 
参与EEC项目建设的企业,须向税务厅上报相关管理者和专家人员名单,除了正常的月薪、雇佣金等额外的收入,仍然需要按照原税率缴税。按照工作时间来计算,在享受该待遇的工作期间,一年之内相关人员须在泰国境内停留不低于180天,而第一年和最后一年可以停留少于180天,同时禁止从其他府的企业迁往EEC项目所涉及的府以防范偷逃税款。
 
关键词: 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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