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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措施助企业扩大对东盟贸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1  来源:本站  作者:web  浏览次数:40
核心提示:7项措施助企业扩大对东盟贸易
本报讯(记者 陈保江)记者从省商务厅东盟贸易处获悉,2012年,省商务厅将在2011年我省与东盟贸易突破50亿美元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重点从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进贸易便利化建设、构筑企业融资渠道等7个方面助力企业扩大与东盟贸易发展。

  据介绍,2012年,省商务厅将积极促进我省货物集装箱、配送中心、陆港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的联动发展。同时,利用与广西海路物流互补的特点,重点发展有地缘优势的水运和陆运物流系统,鼓励滇企跨省选择成本更低的物流通道,推动保税物流发展。在现有全省中小企业“银保贸”融资合作平台的基础上,扩大与商业银行和信用保险担保公司签约的范围,适度降低外贸企业加入“银保贸”投融资合作平台的门槛。通过整合政府部门、信用保险和担保机构、商业银行三方优势和资源,采用三方合作互动机制,破解外贸企业融资难题,助力中小企业开拓东盟等国际市场。

  省商务厅助力企业扩大对东盟贸易发展的扶持措施中,还包括指导全省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密切与东盟国家的行业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服务企业的桥梁和平台作用,在增强行业自律、树立行风和加强企业服务的同时,形成对外合力,聚集力量、做大做强云南外经贸产业集群。加强与边境州市及周边国家的合作力度,着力支持和提高边交会的展会规模和水平,将其打造成为推介企业和产品、繁荣边境经济、振兴口岸经济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口岸联检部门的协调合作,力争对过境货物实行“一站式”海关检查,加快出入境人员和货物的查验速度,节省通关时间,降低非关税因素造成的贸易和交易成本。继续推进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工作。在边贸出口人民币结算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继续配合外汇管理局、银行、国税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出台一揽子结算、报关、退税等操作指引和业务指南,为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工作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关键词: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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