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签署的EPC合作协议,就双方负责的部分进行明确,比如工程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等各环节的工作分配。由于中方在山地铁路隧道方面具有非常的经验和技术,因此中方承担了这部分轨道铺设工程。
至于铁路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维修部分,双方将成立合资公司并按照3个时期分管新公司管理工作,运营后前3年完全由中方独立经营管理,第4-7年双方联合管理。第7年后,则由泰方独立管理经营。
与此同时,商业部长差猜也启动了泰中农产品合作谈判,并签署了有关农产品采购协议,即中方将采购泰国200万吨大米,新米和库存米各100万吨,交付期为2015-2016年,且按交付期的市场价格定价。此外,还确定了有关20万吨橡胶采购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