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总理本月9日宣布政府令,宣布取消全国集贸市场的地摊小商贩的“摊位费”,旨在进一步减轻小商贩的开支,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改善公共服务。维护市场小商贩的合法权益。
根据全国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在市场经营的商贩有义务向首都和省政府缴纳多项费用,包括市场税、“摊位费”、租金、设施维护费、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
值得一提的是,洪森今年早些时候签发《全国集贸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商贩将拥有全国集贸市场换摊位永久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
据该办法,为了减少贫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王国政府决定为全国集贸市场商贩提供市场摊位(铺面)永久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同时商贩子孙后代有权继承摊位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