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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投资贸易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24  浏览次数:182
核心提示: 为了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印尼投资,在1999年初公布的1999年第7号总统令中规定,印尼政府将对新的投资企业给予5-8年免征所得税的
  为了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在印尼投资,在1999年初公布的1999年第7号总统令中规定,印尼政府将对新的投资企业给予5-8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待遇。该法令适应于22个产业部门,其中包括:纺织、化工、医药、钢材、无缝钢管、汽轮机、汽车部件、车床、加工机械、中型机械配件、炼油(爪哇和巴厘岛以外地区)、电子部件、信息技术、仪器仪表设备、石油和采矿设备等。
        根据1999年10月13日公布的印尼总统令规定,印尼政府下放利用外资审批权限,印尼中央政府将下放利用外国投资项目的审批期限,进一步简化利用外资审批手续。今后,外国投资者可通过列三个途径获得投资审批:一是印尼驻外使领馆:二是印尼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暨投资部:三;是全国各省的投资协调办公室(BKPMD)。
 
 
关键词: 印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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